114年第4次臺北巿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個案管理人員 ─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課程

活動說明
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委託辦理

114年第4次臺北巿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個案管理人員初階教育訓練

─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課程
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

二、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

三、目  的:強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個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能。

四、課程時間:114年11月5日(三)

五、課程地點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中興院區(第一會議室)

(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6樓)

六、參與對象:

※【臺北市新進個管員及儲備人員上述課程皆需參訓,現職個管已完成「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訓練課程(20小時)」可單獨報名「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課程」及「失智症醫事專業訓練課程」】

七、參訓費用:免費

八、課程表:

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課程(8小時)

時間

課程名稱

授課講師

114115()

08:30~08:40

學員報到

08:40~09:00

筆試(前測)

09:00~11:00

(2小時)

家屬照顧常見困難及處理

黃秀梨 教授

11:00~12:00

(1小時)

失智症相關倫理議題

徐雅娟 個案管理師

12:00~13:00

午休時間

13:00~15:00

(2小時)

問題解決能力-臨床案例分享及討論

陳麗華 執行長

15:00~16:00

(1小時)

失智症之認知功能評估

林穎 醫師

16:00-18:00

(2小時)

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的角色功能及團隊合作

18:00~18:20

筆試()

18:20

賦歸

講師簡介(依姓氏筆畫順序):

姓名

現職

林穎

馬偕紀念醫院精神醫學部/主治醫師

徐雅娟

財團法人台北市瑞智社會福利基金會/個案管理師

陳麗華

財團法人天主教失智老人社會福利基金會/副執行長

黃秀梨
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()/教授

九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前後測注意事項(參加學員請務必詳閱及遵守):

(一) 考試中請勿使用其他資訊傳輸、感應、拍攝或紀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等隨身攜帶物品。

(二) 測驗時間(自監試人員宣布測驗開始),測驗結束後依監試人員指示立即停止作答並交卷

十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注意事項(參加學員請務必詳閱及遵守)

(一)    本課程須全程參與所報名之該項課程,且無違規事項者始能結訓

(二)    為維護課程品質,有下列任一情形者,該次訓練繼續教育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:

1.    凡遲到、早退超過20分鐘、中途離場超過30分鐘或有冒名頂替情事者。

2.    本次訓練每日進行不定時抽點名,每日經抽點如有不在現場達兩次情事者,則視同缺席、不予結訓。

(三)    本課程僅「照顧目標設定與擬定計畫」、「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課程」及「失智症醫事專業訓練課程」認列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。

(四)   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未經允許,會場內禁止照相、錄影、錄音。

(五)    為維護學員權益,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(含嬰幼兒)。

(六)    課程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,若有發燒感冒症狀者,當天不宜出席。

(七)    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、課程之權利,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
(八)    完訓證書另行於課後統一寄發。

(九)           本課程無提供餐食請學員自理

(十)           本課程不提供停車位,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。

(十一)   如遇天災(如疫情、颱風、地震等)或不可抗拒因素取消,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。

(十二) 本課程報名資料僅供本會相關作業使用,不做其他用途。

(十三) 本課程免費,請報名後務必參與或提前來電取消報名,以免影響他人權益。

(十四) 本次課程採身分證簽到、簽退,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以便查驗身份,課程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,若有發燒感冒症狀者,當天不宜出席。

(十五) 本次訓練提供電子講義,請自行下載使用,現場不另提供紙本講義。

(十六) 本次電子講義僅供114年第4次臺北巿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(A單位)個案管理人員初階教育訓練上課使用,不得作為其他用途。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 聯繫窗口:

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:蔡專案助理

▓ 電話:02-2556-5880 分機24

▓ E-mail:shinyitsai223@gmail.com

講義
開課地點
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6樓
參加場次

活動費用
免費
報名類型
基本資料
基本資料(團體最多3人報名)